警員涉串謀他人詐騙6保險公司18萬賠償 被廉署起訴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1/31 19:03

最後更新: 2019/01/31 19:17

分享:

分享:

警員涉串謀他人詐騙6間保險公司約18萬元賠償被廉署起訴,明日提堂。(資料圖片)

一名警員涉嫌跟一名散工串謀詐騙及企圖詐騙安盛及中銀等6間保險公司約18萬元賠償,以及報假案,被廉署落案起訴多項串謀詐騙及企圖欺詐等罪行,明日(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案情指,警員詹廣信(36歲)於2007年加入警隊前,曾在安達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任職保險經紀,並跟案件另一被告、報稱任職散工的曾憲楊(29歲)相識。

控罪指,詹廣信及曾憲楊涉嫌於2014年6月18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間,串謀詐騙大新保險、即虛假地聲稱曾憲楊在財物索償表格所述遭受財物損失,以誘使大新支付賠償。二人於2016年7月至2017年1月再重施故技,虛假地向安盛聲稱曾憲楊在財物索償表格所述遭受財物損失,以誘使安盛支付賠償。

而另外4項控罪則指,詹廣信及曾憲楊涉嫌於2017年1月20日至9月18日期間,虛假地向安盛、中銀集團保險有限公司及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聲稱,曾憲楊在財物或旅遊保險索償表格所述遭受財物損失,並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該3間保險公司支付賠償。

詹廣信亦涉嫌於2015年2月6日至2017年7月3日期間,虛假地向豐隆保險(亞洲)及安盛聲稱其家居保險或財物索償表格所述遭受財物損失,並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豐隆及安盛向他支付賠償。

詹廣信又涉嫌於2016年9月11日至2017年1月13日日期間虛假地向中銀及安達表示他在旅遊保險索償表格所述遭受財物損失,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兩間保險公司向他支付賠償。

另外,曾憲楊涉嫌於2014年6月及2015年2月跟詹廣信串謀向警方報假案,虛報曾憲楊被盜竊,從而作出虛假索償,串謀詐騙及企圖詐騙該6間保險公司共約18萬港元賠償,二人暫獲准保釋,等候明日應訊。